请问:一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准备把钱放下来时,公司老总叫会计前去银行柜台办理放款手续,当时会计走的急忘记带身份证了,我是会计的朋友,陪她一起去的,我就用我的身份证签字办理了,可是我不是她们公司员工,我帮她们公司办理放款手续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她们公司还不上,我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2024-07-18 10:36在您朋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如果她的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国法律,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如果您确实参加了该笔业务并帮助签署了相关文件,那么您的身份可能会被视为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您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范围和后果将取决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 请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及时告知公司您的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建议您详细了解有关代理权的规定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