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徐律师,我3月初在惠州中介签了卖房合同,并和买家在银行面签了银行按揭,几天后中介通知我审批各位好,我今年3月份在惠州中介卖房,并和一家买家在银行面签按揭,第一次不通过,中介要我再去面签下一家银行试试,我在卖房签合同时口头讲过我人在广州不方便经常跑惠州,中介口头告诉我跑3次完成整个卖房过程。我现在拒绝签下一家银行,我算违约吗,会有什么后果,谢谢回复
2024-09-12 02: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首先,您已经与买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进行了银行面签按揭手续,这是双方同意并认可的交易步骤。其次,由于您的原因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业务,这可能是因为银行审核标准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因此无法再进行按揭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解释情况,并请求他们考虑重新评估或调整他们的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选择退出交易并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退款等事宜。请注意,如果您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违约,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