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4月25日申请劳动仲裁,4月27日给我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7月19日开庭,开庭前又通知将开庭时间推迟到7月25日,今天已经是8月8日啦,还没有收到裁决书,我看法律条款,仲裁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可超过60天,请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10-14 04:3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逾期未作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您的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仲裁期限,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您和用人单位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私下沟通来解决纠纷。 请求调解。您可以尝试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系,寻求调解。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并保持与法律顾问的良好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