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2013年8月28号签的,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8月28号到期,我不与单位续签合同(但是单位在2016年续签合同,并非本人签字,本人并未劳动合同内容与单位打成一致,这个合同因此就没有法律效益对吧)我合同到期这天写报告属于辞职还是离职报告?离职报告如果没有提前30天给单位报告,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还是办理辞职手续?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清楚。能否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合同于2013年8月28日到期,但您未与单位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续约条款,通常情况下,雇主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续约条件或条款,那么您可以认为该合同已经失效。 除非有其他协议或书面文件表明双方同意续约,否则您应该被视为已辞职。 关于办理离职手续和提前通知的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您的个人意愿。一般来说,如果您决定离职,应向公司提交一份正式的辞职信,以便公司能够开始处理相关流程,如支付最后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等。至于提前通知期限,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建议您查阅当地的劳动法规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总之,由于合同尚未续签且存在未达成一致之处,您可能需要评估自己的立场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您决定离职,应确保遵守当地的离职程序和法律规定;如果继续工作,建议保持积极的态度,同时寻求解决分歧的方式。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