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995年参加工作,2004年国有企业改制下岗了,2010年在就业,现在单位要休年休假了,我的工龄该怎么算,谢谢
2024-07-27 21:31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您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1995年至2003年的累计工作年限(即28年)×10天/年=280天。 自2004年起至2010年的累计工作年限(即6年),不适用此条,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您在2011年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则您的年休假天数将按新入职时所在单位的标准计算。 请您注意,上述计算仅适用于您的个人情况,并不代表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享有相同的待遇。建议您直接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询问具体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