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建厂房需要,租了四百亩农田并且高出当地土地价三倍租用的,四百亩农田分别是10户农民一起凑出来的土地,签约时是分别与10户农民签的合同,签了三十年,当地队长看我们租地价高想把一块荒地以更高价格租给我们,我们没同意,结果厂房建到一半队长带着土地局人来说我们违建,结果停工等待土地局检验,结果我们租用土地是一等农田,不能建筑,工厂停工我们扔里三十万,土地局走后队长找到我们说如果我们高价租用荒地就允许我们在农田建筑不会在给我们找麻烦,如果我们不租,我们之前建到一半的厂子她跟村民会建好然后他们使用,没办法我们高价租了荒地,结果租用之后,村民不同意建厂了,之前签订合同时村民同意建厂的,是否可以告他们诈骗
2025-05-13 04:18您的描述中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和经济情况。首先,您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属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因此如果存在非法占地的情况,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租赁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从事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流转活动。因此,在未征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改变用途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再次,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况,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您可以考虑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关于村民不同意建厂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如对建厂项目本身持反对意见、担心影响环境或社区利益、或是其他个人或群体的利益冲突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果您涉及的具体情况进行复杂,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