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因谈恋爱未婚先孕,我的父母不同意,最后我们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先打掉孩子,现在我们怕男方找事,又不知所措,想咨询一下我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2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恋爱期间怀孕并打算打掉胎儿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父母和您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至于男方是否有权利对您进行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节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您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道德的行为,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即可。 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妥善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