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酒店做前台的。今年4月份进来的时候没有签正式合同。只签了一张底薪3000加满勤奖100的工资。我们上班模式是上二休一,每个班12小时,150块一个班。正常是每个月20个班,就是3000块钱。但是也有月份是31天的,就是21个班。上个月我上了21天班,今天发工资的时候却按20个班来发。而我们平时请假的话就按班来扣,比如你这个月只上了17个班,那么就按(17*150)来算工资。我试用期满了也没跟我签正式合同,而且我们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正规的打印的工资单。所以我想问我这多的一个班正常是应该补给我吗?
2021-05-15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