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下列陈述中为甲,qq好友为乙,甲在qq中购买乙的香烟,一条香烟为150元人民币,购买两条及赠送一条同等价位的香烟,甲购买两条付款在微信分两次给乙付款每次为150元人民币总计300元人民币,后乙承诺两天到货,时间已过五天,期间甲与乙联系,乙从未回复任何信息,甲没有乙联系电话及姓名,只有qq号和微信号以及保留的所有交谈资料,请问有什么办法起诉!
回答数:793
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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