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承包村里集体机动田,还有一年到期,地上副作物有果树大棚,国家规定农村耕地承包期30年,村里私自定为3年,合同没有具体承包到期的赔偿问题,如果村里非要征收,收回,不给予赔偿,算是违法吗?合同到期可不可以要求继续 续约合同?或者要求地上副作物赔偿?如果协商不了 向法院提起上诉 要求赔偿 有胜率把握吗
2025-03-03 00:52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如果您的承包地已经进行了登记,并且期限届满后未续签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终止条件和补偿方式。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村委强行要求收回土地,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土地承包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村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最后,关于赔偿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对土地补偿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因果关系。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村委的行为导致了农作物损失? 纠纷解决途径。是否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