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经给兄弟两个分开,老大分一处新宅基地,老二分的是老院,可是老人在分完已后,老人又在老院里盖了五间领街门面房,但是老人已经过世,现在拆迁,我有权利分一半老人盖的这五间房子的的一半吗?
2025-06-03 01:41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分割。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父亲去世时,他所有的房屋和土地都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并且他已经将其中的一部分(即老院子)赠给了您的兄弟。 然而,关于您提到的老院中的五间门面房,由于这些是您父亲生前建造的,而并非作为遗嘱或遗赠的一部分,因此不属于您的父亲的个人财产。除非这些房屋是在您的父亲去世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且由他所有,否则它们不会成为您有权继承的部分。 因此,在处理拆迁事宜时,建议您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是否能按照法律规定获得适当的补偿。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寻求法律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