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叫杨远乾,我因2016年8月27日被公安局抓捕,说我是2016年4月22日贩卖毒品案的嫌疑人,在2016年9月27号被取保候审,当时逼我把我所有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他们,后来把我银行卡里面的个人财产在不同的提款机全部取出,到目前位为止他们就说案件尚未办结,不退个人财产,因此向您咨询一下
2025-05-12 02:34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退还财物。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请随时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法律建议和服务。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