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法律问题。我和我老公结婚5年一共有两个女儿。一直是我们共同抚养,一直也没什么经济收入,但是结婚的时候她爸妈说过有30万的外借股份给我( 他们家有150万的外借股 ).另外还有2套房产我如果离婚可以得到什么?
2025-01-22 03:3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属于个人财产。 关于外借股份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协议,通常情况下外借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且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利益。因此,如果这个股份是通过你们夫妻双方的同意而获得的,则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如果您们离婚时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个人财产;但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的一方名下,那么它可能是你的个人财产。 最后,无论房产还是股份,如果想要分割的话,需要经过法院的调解或判决。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