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资料呢
回答数:931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当事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协商并签字盖章); 如果是无过错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则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明。 具体还需要哪些文件则应按照当地民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准备。建议在前往民政部门前,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相关要求,以免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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