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结婚,女方的父亲用女方的身份证贷款和办理银行业务男方不知情,女方的父亲没有办法偿还能力,那些女方父亲带的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数:7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父母为双方或者子女垫付抚养费、教育费等义务性质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支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该部分款项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你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00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32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