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父亲去世,宅基证名字变成我哥的了,我母亲还在,我前几年在宅基上盖的房子,现在拆迁了,宅基证名字是我哥的,我盖的那房子拆迁款他不给我了,我起诉他能要回我那拆迁款吗?官司能赢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拆迁补偿款。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房产归属、合同约定等。 首先,如果您认为该宅基地是您的财产,并且您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支持这一主张,例如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您。 其次,如果该宅基地确实属于您的遗产或者共有财产,但其登记为您的兄弟的名字,则可能需要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如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如公证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来证明您的所有权。 此外,即使该宅基地名义上登记在您的兄弟名下,也有可能存在其他证据表明该宅基地原本就归您所有,比如历史文书、家族记载等。 最后,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建议您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以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