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收养法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36岁无法生育,收养了一个宝宝,有出生证明,宝宝是双胞胎其中的一个,单亲妈妈没能力抚养。昨天去民政局说了我的情况,工作人员说按程序必须先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开出证明,再办后续的手续,请问是这样的吗?请回复一下,谢谢了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想要收养一个婴儿,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在提交申请时,您可以选择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接收,然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至于您的孩子是否为双胞胎,这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只要符合收养条件,就可以进行收养。因此,即使您的孩子的身份是双胞胎中的一个,仍然可以依法申请收养。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收养流程和要求,以便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协商,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