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甘肃省庆阳市的一名农民,之前国家给我们投资的居民点,每口人给13平米的住宅房,因为之前我们大队支书给我们说的政策是国家每口人补助两万的无息贷款,三年后起息,所以我们家就说不要了,可是支书把这个名额留下给他转让给。可是今年发现政策不是那样的,每口人只需要上交三万块的地皮和一万块的入住费,我们的名额上的钱支书交了,交钱之前也没有说过这个事,现在我们想要回我们的地方,可是人家不给,说必须的给他两万的利息才可以还给我们
2025-02-22 09:53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 合同争议。由于您与支书之间的合同可能存在争议,导致您未能如愿获得住宅。 资金返还问题。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您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即地皮和入住费)才能得到之前的补贴或奖励。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可能包括。 -与支书进行沟通。尝试了解支书是否还有其他途径可以协助您解决问题。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帮助。 -提出仲裁请求。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仲裁申请。 请注意,具体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