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问问,我在普惠快捷办理了分期付款的手机,手机原价是5200,我交了2000的首付,说的是一年还清,后面才发现12期变成18期,这样算下来这手机前后花下来要8000,我已经还了一年12期,不想还了。普惠就打电话,发信息说要给我发什么法律信函要上征信,我是不是上当了?我该怎么做,
2018-01-03 10:41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