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七月份与一辆公交车相撞,造成车上一位乘客受伤,交警定我主责,伤者住院84天,花了九万元,出院后还在继续治疗,到现在差不多快半年了,伤者还是拒绝去保险公司调解,请问我还要继续垫费吗?保险公司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2024-07-20 23:3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并导致他人受伤,那么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应当由肇事方进行赔偿。 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则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责任和事故的性质。如果保险公司对您的赔付金额有异议,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赔偿计算依据,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申诉。 至于伤者的后续治疗费用,您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能够为您的索赔过程提供帮助。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会做出处理决定,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您也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报告、治疗费用发票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的诉讼进程。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