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月至2014年2月在湘赣医院,2014年二月至2014年11月在深圳福华中西医结合医院,2015年9月至2016年三月在金鸡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四月至今在附属医院现在医院要帮我交社保发现交不了,原因是我2010年到2014年在湘赣医院工作未帮我交社保,实际每月扣了应交的钱。现在社保局给出结果是要么取消要么让原单位补交。我现在想让原单位把4年的钱补交还要赔偿我的损失。
2024-07-21 00:18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原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缴费情况和政策规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重新处理或给予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调解纠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和口头交流的录音,以备后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