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现在有学姐说他叔叔家有公司 然后让我们大学生在里面挂职 然后给上保险 每月给500块补助 毕业前两年和毕业后三年 需要我们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让我们等了两个月去工商局办理手续 到那就是有人帮我们办 需要我们签字 但是到了工商局看我们签字的文件变成了我们自己注册公司 还都是不一样的公司 现在又说让我们等几天然后去来个银行账户 我想知道现在我们算注册公司成立了吗??? 之前说我们挂职 现在变成了公司法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没事还好 有事是 要我们承担责任???他们到底能赚取国家多少补助??
2025-02-27 01:03首先,您提到的“学姐”可能指的是您的亲戚或者朋友。如果您认为这个行为不合法或不当,您可以考虑与相关机构或部门沟通,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寻求法律帮助。 关于您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设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东资格、经营范围等。如果您的行为构成违法,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每月500元的补助和后续的银行账户,这些都属于商业活动的一部分,但是否需要注册公司并承担法律责任,则取决于公司的性质以及具体的业务范围。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