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所在的城市是大连,城市于11月5日开始供暖,我的房子从供暖以来一直没有温度,找了供暖公司,也找了水暖工人,最后查明结果是楼道通往我家的暖气管道堵了,我们找物业解决,可是物业不管,我们已经缴纳物业费了,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2025-02-28 04:54您的问题中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责任和处理方式。首先,关于供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设工程有关消防的施工图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如果您的房屋在建造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其次,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问题,物业公司有义务保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如果发现暖气管道堵塞,物业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并通知业主。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这个职责,导致暖气管道堵塞影响了您的居住条件,您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或者投诉。 再次,如果您已经缴纳了物业费,但物业仍然不作为,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表达您的不满; 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房管部门,寻求调解; 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与物业公司沟通,如仍未得到满意答复,可以采取上述方法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