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跟前夫离婚,16年办的,孩子3岁,协议离婚。每月给300元,医疗教育等共同承担,可以看望孩子。对方给我诊所发票说生病花钱,我不认可。
2024-09-05 06:36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包括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如果一方主张对方欠付抚养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况,并且在诉讼中提出请求。 对于您提到的诊所发票,如果能够证明该支出与孩子的实际需要有关,例如是为孩子看病或治疗相关疾病所花费的,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然而,这需要通过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 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建议您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材料,如医生出具的诊断书、病历记录等,以证明这些费用确实是因孩子的健康原因而产生的。此外,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在签订抚养协议时,明确详细地规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确保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