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04年在广西桂林考了一本B驾照,大约在2O08年在衡阳驾照掉了,当时没有登报申明,到昨天查到有一张2011年4月份酒驾罚单,且罚单上的名字不是我写的,因为我从来不喝酒,当时我在桂林补了一本驾照,后自动升级成A2,时间为2010年到2020年止,当时我2O15年从桂林转到衡阳,且掉了的驾照6年到期,请问一下我怎么办。
2024-11-02 03:3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应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您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同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以支持您的诉求。在此期间,您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