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房子,付了两千定金,双方都很忙一直没签合同,现在住了第三天,我们临时变动要走,结果房东说只退我们一千。我们没有法律责任吧,我们是不是只付三天的房租就行。
2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则视为双方已经同意以口头形式确定租赁关系,并且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因此,在您和房东之间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金。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终止租赁,您可以与房东协商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观点,以便于房东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