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房是到18年十月,但是三月房东没经过我们同意就把房子买了,我想问一个这个合同有没有用,我想起诉他
2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租赁房屋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出售给第三人,并且未通知承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获得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合同中存在上述条款或者类似的约定,则您可以依据该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此外,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了实际损失(如租金损失),也可以向房东请求损害赔偿。 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协商解决方式。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