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温州发生了盗窃案,浴场里面更衣柜,本人是在浴场里面做服务员,另一个人是在浴场里面做经理,犯案的那天,是经理拿着前台的总钥匙给我,监控拍的很清楚,当时他在总台拿了总钥匙,提供我柜子号码,告诉我这个客人有钱,然后我打开柜子,告诉他钱很多当时没有拿,后面经理说没事,没有监控,我又去拿了,然后就没有上班了,直接走了,两个人分了每个人9000,后面被抓的时候我钱退给他了,那个经理说这个9000块钱是我借给他的,他没有承认这个钱是偷来的,到现在也没承认,但是我把所有的经过事实全部告诉了公安部门,现在我们被关押了37天,现在是监视居住期间,请问谁是主犯?会判多久? 取保3个月 没有任何前科
15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被告人都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如果您提供了总钥匙并告知他人密码,这表明您可能是该案件的一部分。 关于罪行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使用了您的工具或知识(如密码),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主要的合谋者或共犯。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将钱还给了被告,并且被告人否认这笔钱是他偷的,因此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 此外,考虑到您之前已退还了被告人的部分钱款,以及目前你已被羁押37天,这意味着你可能需要面对更长的时间来等待审判。最终判决取决于法庭对整个事件的理解和证据的评估。建议尽快与律师联系,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