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供货商,供应某公司大闸蟹,口头协议说下午4、5点送货到公司,6点到的,当场检查全是活蟹,公司接收操作,现在公司出口螃蟹去韩国,说有13%的(死蟹)损耗,让我承担13%损耗的一半,请问我有责任吗?
2024-07-25 12:56在您与公司的口头协议中,双方约定以下午4至5点的时间送货,并且在货物到达后立即进行验收。根据您的描述,这批货物确实全部是活蟹,并且在送达时已经进行了验收。 然而,在发货后的第二天,公司却表示发现了13%的死亡率,即有13%的螃蟹未能存活并被丢弃。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提供了活体商品,并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了现场检验和接收,因此理论上您可以要求从损失中得到补偿。 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通常会依据具体的死亡率来计算,因为不同的死亡率可能意味着不同比例的损失。如果公司的死亡率的确达到了13%,那么作为供应商,您有权向公司索要相应比例的赔偿。 此外,考虑到公司在交付前并未通知您存在潜在的死亡风险,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您还可以考虑追究公司违反合同条款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详细记录整个事件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货物状况以及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