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又没实际性的证据情况下,能到法院申请离婚吗?
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这一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则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对于“没有实际性证据”这种情况,具体需要看您所涉及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能够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共同生活的事实、财产分割争议等,那么法院可能就会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判决。然而,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法院可能会拒绝离婚请求。 因此,在决定是否申请离婚时,建议详细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提出的离婚请求得到公正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