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要未入职员工先交工装钱¥580元,之后分两个月返还,上岗第一天又要交¥188元账号钱,账号用来帮公司发招聘信息,这个¥188不予返还,工作三天后,发现公司就是靠这个骗钱的,提出离职讨要工装费,一直找各种理由不退还,这种行为和这两笔缴费合法吗
2025-10-17 16:26首先,关于工装费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下缴纳费用。因此,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账号钱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账号是用于帮助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并且这部分款项是由公司支付的,那么这部分资金属于公司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公司有权要求返还该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工装费和账号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