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辽宁省朝阳市的,我的案子是协议离婚案件,我始终是原告,我的证据原件是:1双方亲笔签订的协议书里的三条内容双方确认定位,(一)现在住的房子给我所有权。(二)2万借条原件各分一半。(三)对方从更换工资卡日期(2009年10月至20l0年10月)离婚日期止一年的工资总额法定为夫妻共同才产各分一半。 2(四份)裁定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朝阳市人民检察院,(4)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下达(四份)裁定书令箭《中止撤销原判决(房产权证)规定的执行》本案五次审判官员故意漏灭书证和四份裁定书,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故意枉法载判把我的房子判给无任何证据的对方
2024-08-13 01:4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关于您的案件,我们理解您可能正在经历非常艰难的时间。请允许我澄清一些信息。 我们不提供个人或具体案件的法律建议,我们的服务范围仅限于一般性的法律知识分享。 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我们无法直接介入或解决具体的诉讼纠纷。如果您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或解决方案,请考虑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充分且有效的,并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保存和提交书面文件、遵守法庭命令等。 如果您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您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投诉或提出申诉。但请注意,提起申诉前应详细了解情况并准备充足的证据。 最后,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咨询服务。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