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我们夫妻离婚,当时离婚时,对方是有重大过错的,但当时我并没有把结婚时对方父母给我们的钱留下,而是选择了每年的12月份之前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一万二,而且当时对方父亲亲口给我承诺过,但现在却已种种借口,理由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我感觉我完全被他们给骗了!我希望可以分割之前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该付的抚养费!
2024-07-30 05:07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有重大过错可能导致离婚。然而,在离婚后,如果另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 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直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或者法院的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这些组织通常会帮助双方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案。 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正式起诉到法院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请求法庭对您的主张给予支持。 法律规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履行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执行等手段。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理性和冷静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