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本上未满十四岁,男方已满十八岁,两人因恋爱关系自愿发生关系多次,导致女方怀孕五个月才发现,女方家长立了案,男方要求生孩子,因现在女方怀孕,无法做年龄鉴定,男方已被取保,女方现在要求撤案,不追究男方的责任,应该怎么做?
2025-02-27 01:08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经父母同意而进行的性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家长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男方的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男方提出的要生孩子的请求,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被强制执行生殖健康手术,包括人工流产和分娩手术。因此,即使女方怀孕五个月,也不能强迫男方承担生育责任。 其次,由于女方目前无法做出年龄鉴定,这意味着双方是否符合法定婚龄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如果男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那么他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评估其年龄。如果法院确认男方确实已经年满18周岁,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措施。 最后,考虑到女方目前的情况,建议她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