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6年春节前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谈妥时是19万元整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后来因为手上没有那么多钱,并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先交付17万元整人民币。《合同上并附加一条表明2016年年底付清尾款》!后来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我们也生气就一直没有给那2万元钱。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与2018.9.1交付全部尾款,可是现在他还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我们应该交钱吗?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与开发商约定的购房款项为19万元整人民币,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支付了其中的一部分(即17万元整人民币),那么剩余的2万元整人民币应当视为未支付部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此外,如果开发商尚未为您办理房产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