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买的房,向售楼部交了5万块钱的定金,签订了一张单子,但后来办理贷款的时候定金单被售楼部收走了,房屋贷款下来后,售楼部称当事人欠5万元的购房款,让当事人提交已经交过5万元定金的凭证,但当事人现手中没有证据,只有哥哥可以作证
2024-07-05 22:00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当初签订的单子是否具有合同性质,以及是否包含了定金条款。如果单子是正式的购房合同或定金合同,并且明确记录了定金的支付情况,那么即使定金单被售楼部收走,合同本身也应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尝试与售楼部沟通,说明情况,要求他们提供当初的合同副本或相关记录。 2. 如果售楼部拒绝配合,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3. 收集其他可能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与售楼部的通信记录等,这些可以间接证明定金的支付。 4. 如果哥哥作为证人,可以提供证词,但证人的证词效力可能受到质疑,特别是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 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售楼部返还不当索取的款项。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事实。因此,尽可能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