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社保,另一方自谋职业,无社保,离婚时,对无社保一方有补偿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遗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抚恤金。因此,在离婚时,如果有子女且无法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给予无社保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具体补偿金额应当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仅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并不适用于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险或福利制度。如果无社保一方没有其他社会保障或其他方式获得生活保障,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支持自己和子女的生活需求。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