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女方 26岁 户口从出生未动 离过一次婚 又未婚生子 孩子户口在我名下 是随男方的姓氏 书记说我属于事实婚姻 我和孩子没有拆迁补偿 ?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符合以下情况。 您的户籍并未随迁到新的居住地。 您已经离过一次婚,并且在离婚后再次结婚。 您已生育子女并将其抚养至成年。 您与您的孩子拥有相同的姓氏。 根据这些情况,您的关系可能不属于一般的婚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孩子的户口并不一定归属于您,而是可能归属给另一方(即您的前夫或现任配偶)。 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这通常会基于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您个人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