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过,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时会有被拘留的具体原因么?可以要求不写原因么?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并且应当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需要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不当,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在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时,即使您已经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过,也应确保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或捏造证据以达到某种目的。同时,如果您有疑虑或不满,建议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公正合理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