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过三个女人,第一个女人没有生育能力后来离婚了。又找了第二个就是我妈,生了四个孩子三个女孩最小的是弟弟,后来他们也分开了。之后我母亲也出家了。父亲又找了个第三个女人,又生了三个孩子,最小一个也是弟弟,也没有结婚的。父亲第一个女人是一直在父亲身边的。我和姐姐就是第一个女人带大的。2015年时候父亲在工地出事过世,赔偿了八十九万,第一个女人给了三万,分给我妈四十五万给我弟弟买的房子。分给第三个女人四十万,还有一万元是办事花了,一共就八十九万。这样分合理吗?我们女儿是没有的吗?
2025-10-13 00: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姐姐是您父亲的第一个妻子所生的孩子,而您的弟弟是您父亲的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孩子。因此,您和您的姐姐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关于赔偿金分配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费、赡养费用、遗产份额等。在本案中,虽然您和您的姐姐是唯一被指定为合法继承人的子女,但考虑到您和您的姐姐与父亲的关系更为密切,以及您姐姐作为第一任妻子对家庭的贡献,可以适当增加您的继承份额。 至于赔偿金中的另外一部分用于支付您弟弟购买房子的钱,这部分钱属于您弟弟所有,因为他是您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孩子,按照法律规定,他有权获得相应的财产份额。 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赔偿金,并考虑您的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