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租客,7月份房租房租没交,7月底表示愿意交房租,但房东说不收取,说我违约,现在叫我这几天内搬走,请问我该怎么办,我7月21号左右就离开了深圳,并且告知房东我大约8月20号回去搬,现在在老家无法走开。请求帮助!
2025-10-13 00:56尊敬的房东和律师。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您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并承诺在未来某个日期返回房屋进行搬家。然而,在约定的时间点,您未能按时返回并离开。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租户,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保持沟通。与房东保持开放和诚实的沟通非常重要。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房东,解释您的情况,说明您将遵循之前的承诺,并希望继续履行合同。 提供证据。如果可能的话,提供任何书面记录证明您的行为,例如银行对账单、邮件或其他形式的通讯记录等。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利,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地区都有专门处理此类争议的机构,如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 合法地解除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房东也可能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了解当地法律法规是关键,以便明确知道您的权利和责任。 请记住,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遵守法律是基本道德准则。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做出可能导致进一步纠纷的行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