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叁于到买房,在卖房者催促下也没有看清条款,在商品认购书上签了字,支了3万块钱购房订金。后来首付凑不起来。卖房者说3万块钱一分也不给,这合法么?
2025-10-13 01:41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已经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了确认,并且支付了购房定金。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期支付首付款,则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果您确实遇到了资金困难无法按时支付首付款的情况,建议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方式来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以筹集资金。 总之,作为消费者,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都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或通过正规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