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国庆节结婚,但未领取结婚证,婚后才知道女方在KTV做三陪的,而且婚后她经常在外过夜不回来,于是我想和她分手!但结婚彩礼花近十六万。对方不愿意退,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4-09-23 16:3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婚姻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 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您与您的妻子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双方并未构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你们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并产生了感情,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财产和因共同生活产生的费用等。在此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