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四个多月,我老公还打我,我想申请单方面离婚,还有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想要,我老公让我先离婚,又去把孩子拿掉,我要先拿孩子又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16小时前首先,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您的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考虑任何决定之前,请确保您已经充分了解所有可能的后果,并且您的决定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夫妻之间可以自愿协商处理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同意离婚,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通知对方。首先,您需要向您的丈夫明确表达您的想法,告诉他您希望离婚并提出离婚请求。 提交离婚申请。您可以在当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书,填写相关表格,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 参加离婚调解。在提交离婚申请后,您可以选择参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由法官主持调解,以解决离婚争议。 关于孩子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归母亲抚养;若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则一般随母亲生活;若已满八周岁的则应尊重孩子的意愿。 在考虑是否要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时,建议您仔细考虑自己的情感需求以及对孩子的未来影响。如果认为孩子更适合跟随父亲生活,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并尽可能争取更多的探视时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