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幼儿园上卫生间出来开门时,门把手撞到了在跑闹的一个小朋友,当时有3个小朋友在跑闹。门把手是金属的,而且是完全封闭的门,被撞的孩子眉毛上有2厘米的伤口,缝了6针,当时开门的孩子的爸爸在幼儿园,但不在事发现场!请问如何划分各方责任?
25天前根据《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这个案例中,孩子的父亲作为该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在事发当天不在现场,因此他可能不需要对这次事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这个幼儿园的门把手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并且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伤害,那么幼儿园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孩子受伤的原因是由于其他孩子的不当行为引起的,那么这些孩子及其家长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如果这个孩子是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撞到门把手造成的伤害,那么他和他的监护人可能需要对此负责。 总的来说,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定各方的责任。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