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寻一下贵律师嗯我是农村里村民我有一片老宅基地1996年有一次村庄规划调整村委将所有的老宅基地收走重新划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落实在06年以后谁的宅基地又归谁所有17年一月份我又准备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建房发现我村有一户无顾在最低上建了两间简易棚多次我与其协商让其搬走但迟迟不理会我无奈在2月份强行拆除其却恶人先告状起诉赔偿损失理由说村里批给他了法院判我赔他两仟多元我想返诉他侵权并赔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限期搬迁行吗?
2025-06-13 10:5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首先,您提到的土地是否属于您的私有还是集体所有,这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处理方式。 其次,在村庄规划调整过程中,政府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集体土地用于公共建设或其他用途,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如果您的土地被收回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或者补偿,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关于您自己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问题,应当遵守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如果您认为该房屋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可以与村委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最后,如果有人恶意阻碍您的合法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总之,针对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