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上海员工旷工在门店已已经处以当天没有薪资和处以100元罚款的情况.公司还要处以扣出另外两天到三天的薪资扣除是否合法.并且这家店两到三个月为试用期.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做法是否合法?
2026-02-26 13: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上海员工旷工的问题,如果该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且未请假,那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资。此外,如果公司对员工的旷工行为进行处罚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扣发工资),则需要确保这些措施是合理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公司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雇主有义务为新雇佣的员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服务,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然而,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法规。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处理方式或决定不合理,可以考虑与公司沟通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