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青州农民,我家在23年前由石家村搬到下圈村,并在下圈村举家落户,建房(有选址意见书等),分得土地。原石家村土地房屋归还石家村。现在下圈村拆迁(栅户区改造),其他村民都有区位补偿(7万多),而我家却没有区位补偿。请问我怎样维权?谢谢!
2025-02-03 21:37您好!您所述情况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被征地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您的情况中没有看到具体的安置费用分配方案或依据,所以无法判断您是否得到了相应的安置补偿。 关于赔偿标准和程序,建议您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这一问题,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妥善安置。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