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准备按揭了一套房子,我已经交清首付,购房合同上写的我和女友两个人的名字,已网签还未去房产局备案,现在分手了,请问去房产局备案还需要女方亲自到场吗?
2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已经进行了网签,但尚未进行房产登记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该房产达成一致意见并协商处理。 如果您和您的女友已经分开了,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是否同意将该房产视为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处理该房产的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均到场,因为涉及到所有权的变更。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你们尚未正式结婚,因此可能不会涉及所有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