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结婚前我家拿了首付买的房,但是做商贷是男方名字,办房产证时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2009年登记结婚,如果离婚房子我能占多少比例?
2025-12-07 12:3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取得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能够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和你的配偶没有约定或者协议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那么这处房产应该属于你们两个共同所有。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没有特别说明,它都是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分割。 具体到你提到的“我”和“他”的情况,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才能确定具体的比例分配。例如,你们是否对房产有特殊的约定,比如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是你们之间的经济状况、贡献程度等都会影响房产份额的划分。 建议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